1)如果不是對稱性,為什麼將其稱為對稱性?在這種情況下,Noether定理呢?規範組U(1)...等?
規範對稱性是CLASSICAL場論中的局部對稱性。這可能就是為什麼人們將量規對稱性稱為局部對稱性。但是我們知道我們的世界是量子。在量子系統中,規範的對稱性不是對稱的,因為規範的轉換不會改變任何量子態,並且是無意義的轉換。諾瑟定理是古典理論的一個概念。量子規範理論(由物理希爾伯特空間和哈密頓量描述時)沒有Noether定理。
由於規範的對稱性不是對稱性,規範組的含義並不太多,因為兩個不同的規範組有時可以描述相同的物理理論。例如,$ Z_2 $量規理論等效於以下$ U(1)\ U(1)$ Chern-Simons量規理論:
$$ \ frac {K_ {IJ}} {4 \ pi} a_ {I,\ mu} \ partial_ \ nu a_ {J,\ lambda} \ epsilon ^ {\ mu \ nu \ lambda} $$與$$ K = \ left(\ begin {array} [cc] \\ 0& 2 \\ 2& 0 \\ \ end {array} \ right)$$ in(2 + 1)D。
由於量規變換是無意義的變換並且量規組是非物理的,因此最好不使用量規組和相關量規變換來描述量規理論。這是通過弦網理論實現的。儘管弦網理論是用來描述拓撲順序的,但它也可以看作是不使用規範組的規範理論的描述。
對拓撲順序(或長程糾纏)的研究表明玻色子模型具有遠距離糾纏的基態,那麼低能效理論必定是某種量規理論。因此,低能有效量規理論實際上反映了基態中的遠程糾纏。
因此,在凝聚態物理中,規範理論與幾何或曲率無關。規範理論與基態中的遠距離糾纏直接相關,並且是該糾纏的結果。因此,也許真空中的量規理論也直接反映了真空中遠距離糾纏。
2)從原理上講,這是否意味著是的,一個人可以衡量任何理論(僅通過引入適當的假自由度即可)?
是的,人們可以將任何理論重寫為任何儀表組的儀表理論。
還可以看到一個相關的討論:從Polyakov的簡單論點理解Elitzur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