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完成了古典力學課程,回頭看有些事情還不太清楚。在上半年,我們介紹了拉格朗日形式主義,我認為這很酷。我特別感謝您選擇坐標時的自由,以及您基本上可以忽略約束力的事實。當然,在大多數簡單情況下,您都可以使用舊的$ F = ma $來解決,但是對於更複雜的東西,整個形式主義都非常有用。
然後在下半年,我們切換到哈密頓力學,那就是我開始忘記為什麼我們以自己的方式做事的地方。在理解哈密頓量,哈密頓方程,漢密爾頓-雅各比方程或您所擁有的東西時,我沒有任何問題。我的問題是,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費心開發所有這些功能來做您以前做過的相同事情,但是以不同的方式做。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您需要從拉格朗日開始,並從$ p = \ frac {\ partial L} {\ partial \ dot {q}} $中獲得矩量,並從$ H = \ sum \ dot中獲得哈密頓量。 {q_i} p_i-L $。但是,如果您已經有了拉格朗日方程式,為什麼不解決歐拉-拉格朗日方程呢?
我想也許漢密爾頓形式主義有有趣的用途,而我們只是沒有做很多例子(完全是諧波振盪器)。我也聽說過,它可以使向量子力學的過渡比較平穩。我們確實找到了一種使薛定ding方程在動作中起作用的方法。但是仍然有些東西沒有點擊。
我的問題是:人們為什麼使用漢密爾頓形式主義?理論上更好嗎?使用漢密爾頓的力學而非拉格朗日的力學更容易解決問題嗎?有哪些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