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玩雜耍的球會減輕玩雜耍的人和玩球的總重量嗎?
adamdport
2012-09-11 22:16: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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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朋友給我提供了一個腦筋急轉彎,解決方案涉及一個195美元磅的人,他用兩個3磅磅的球玩雜耍,穿過一個最大容量僅為200磅磅的橋。他解釋說,由於該人一次只能拿一個3美元的物體,所以在任何給定時刻的最大總重量僅為195美元+ 3 = 198美元,橋將保持住。

我通過解釋說糾正和糾正他的舉動是暫時的使球變得“重”(由於投擲或接球時動量的變化,球對我和我施加了額外的力到橋上球,但承認輕柔的擲/接住(較少的加速度)可能會導致橋上的力永遠無法達到人和兩個球的總重量。

橋能承受人還有他的球?

七 答案:
John Rennie
2012-09-11 22:45: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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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您以一定速度$ v $向上擲球。那麼它花在空中的時間就是:

$$ t _ {\ text {air}} = 2 \ frac {v} {g} $$

其中$ g $是由於重力引起的加速度。當您接住球時,將其握在手中$ t _ {\ text {hand}} $一段時間,在此期間,您必須對其施加足夠的加速度,以使球從$ v $的下降速度向下緩慢移動,以向上的速度$ v $向上扔回去:

$$ t _ {\ text {hand}} = 2 \ frac {v} {a-g} $$

請注意,我將加速度寫為$ a-g $,因為您必須至少應用$ g $的加速度才能阻止球向下加速。您必須應用的加速度$ a $是$ g $,外加額外的加速度來使球向上加速。

您希望手掌中的時間盡可能長,以便可以使用盡可能少的加速度盡可能。但是$ t _ {\ text {hand}} $不能大於$ t _ {\ text {air}} $,否則在一段時間內您將兩個球都握住。如果要確保一次只握一個球,則可以做的最好的就是使$ t _ {\ text {hand}} $ = $ t _ {\ text {air}} $。如果從上方用$ t _ {\ text {hand}} $和$ t _ {\ text {air}} $替換錶達式並將它們設置為相等,則得到:

$$ 2 \ frac {v } {g} = 2 \ frac {v} {a-g} $$

簡化為:

$$ a = 2g $$

因此,當您拿著一個3kg的球時,您對其施加了$ 2g $的加速度,因此,您對球施加的力為$ 2 \乘以3 = 6 $ kg。

這句話說,當您用兩個最小的力對兩個球進行雜耍時,作用在橋上的力與您剛拿著兩個球越過橋的力完全一樣,很可能會被弄濕!

我是唯一發現您以1:1的比例將OP磅轉換為千克的人嗎?您是否假設g〜= 22m / s / s?
我不想在牛頓派兵,因為我懷疑這可能會使選民感到困惑。由於相同的原因,我也不想將這些單位放入kgf。我使用kg作為單位,因為在我們之外,物理學家不會使普通公眾對質量和重量/力進行區分。
考慮這個問題後,我不買$ t _ {\ text {hand}} $ = $ t _ {\ text {air}} $東西。如果我用大砲將球發射到空中一英里,則加速度*大得多*,但是空中的時間仍然可以等於大砲的時間...
@adamdport:當您發射大砲時,作用在橋上的力將比球的重量“高得多”。最低的加速度是對球橋的最低作用力,它是通過使球盡可能均勻地加速盡可能長的時間來獲得的,即,將加速度分散開來。
往回看,如果重量像OP所說的那樣以磅為單位,那麼將其同時用作力和質量的單位不會有任何混淆。而且,我不會懷疑一個195公斤重的人在玩雜耍會是什麼樣子。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考慮投擲球的力量,但不考慮男人在走路/跑步時施加的力量。例如,如果該人跳得很高,他肯定會在橋上施加200磅以上的力。似乎我們將靜態和動態負載定義為同一件事。
-1
我想如果$ v $確實很大,並且球的高度與地球的半徑相當,那麼您需要考慮以下事實:在更高的海拔高度,重力比$ g $弱,然後您可以保持通過保持變戲法者和球系統的質心足夠高,使其重量小於$ mg $,從而避免塌縮。
Alan Rominger
2012-09-11 23:02: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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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類問題,作為均值定理的絕妙物理例子。請允許我描述一個符合以下條件的具體情況:

  • 這個人加上球的總重量為$ m $
  • 整個系統(man + balls )從靜止開始,到靜止結束

基於這些相對簡單的假設,我將聲稱平均法向力(地面向上施加的力)等於系統的重量。換句話說,對於給定的$ T $時間段,我們有:

$$ mg = \ frac {1} {T} \ int_0 ^ T \ vec {F}(t) \ cdot \ vec {n} dt $$

這實際上是一個壯觀的聲明。為了簡化表示法,請考慮$ \ vec {F}(t)\ cdot \ vec {n} $等於秤將讀取的權重(根據秤的不同,這不是一個壞假設)。想像一下,那個人在玩雜耍,站在秤上,秤讀取的值取決於時間$ w(t)$。磅秤讀取的平均值等於重力乘以他的體重,包括他握著或穿著的所有物品。他每秒鐘重200磅磅,花費一秒鐘重202磅磅或類似的東西。關鍵是平均值相同

我剛剛意識到-如果您也將$ g $寫為向量,則實際上不需要具有法線向量的點積。
“整個系統(人+球)在靜止時開始,然後在靜止時結束”-此假設對於該解決方案至關重要,否則應該可以通過抓下橋或在下橋時投擲來減輕橋上的重量
不過,本來我還是應該假定,根據[波比的評論](http://physics.stackexchange.com/a/36212/ 119)。剛剛意識到,如果我們假設系統在靜止時結束,則此假設不是必需的。
但是,如果您被允許在橋的任一端進行第一個擲球和最後一個擲球,那您不是更好地對一個球進行一次壯觀的投擲,然後與另一個球衝撞嗎?
-1
Rex Kerr
2012-09-12 10:5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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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一個球。穿過對方。回去,得到第二個球。

或者,將兩個球滾動過去,然後追趕它們。

或者,魔術師脫下鞋子,赤腳行走。

p>

這是作為“非線性思維”問題解決的,而不是“雜耍是反重力的”問題。球閥系統必須以平均1磅的力向下加速,否則橋將斷裂。否則,您可以在蹺蹺板上由兩個雜耍者製造永久的運動機,這些雜耍者會輪流玩耍。如果可以的話,您也可以只握住球然後跑。)

+1蹺蹺板製造永動機的雜技演員的好點子。
最初的謎語實際上是說您必須一次通過(無第二次行程),一部3磅重的手機和其3磅重的電池(無滾動),並且您赤身裸體(無剝離)。
@adamdport-最好開始考慮用頭髮做成一根繩子。或者...您最近去過洗手間嗎?
我所謂的“錯誤”答案是“過橋之前從橋上取下1磅厚的木板”,“向前傾斜以使您的身體像機翼一樣運轉”和“等待漲潮並利用月球引力的影響” ^ _ ^
Qmechanic
2012-09-11 23:19: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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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簡單起見,請考慮一下雜耍者有時會重複自己,即雜耍者和球(分別具有質量$ M $和$ 2m $)處於精確的相同運動狀態,時間分別為$ t_1 $和$ t_2 $ 。

將人+ 2個球作為系統,將橋等作為環境。

讓$ p(t)$為系統的總動量(垂直分量)。

牛頓第二定律適用於系統,得出:

$$ \ tag {1} \ dot {p}(t)〜=〜F_n(t)-F_g,$$

其中

$$ \ tag {2} F_g〜=〜(M + 2m)g,$$

以及$ F_n(t)$是來自橋的法向力,可能會隨著雜耍表演者的日常活動而變化$ t $。$ ^ 1 $

由於我們簡化了重複狀態的假設,因此我們有

$$ \ tag {3} 0〜=〜p(t_2)-p(t_1)〜=〜\ int_ {t_1} ^ {t_2} F_n(t)dt-(t_2-t_1)F_g,$$

$$ \ tag {4} F_g〜=〜\ frac {1} {t_2-t_1} \ int_ {t_1} ^ {t_2} F_n(t)dt〜 =〜\ langle F_n \ rangle。 $$

但是,如果平均$ \ langle F_n \ rangle $為$ F_g $,那麼顯然在[t_1,t_2] $中至少有一個實例$ t_3 \,其中一個實例必須具有$ ^ 2 $

$$ \ tag {5} F_n(t_3)\ geq F_g。$$

換句話說,橋塌了。


$ ^ 1 $雜項演員可以採取他認為對自己的案子有利的任何行動。他是否想用雙腳離開橋跳,降低質量中心或跌倒取決於他。假定法向力$ F_n(t)$是時間[t_1,t_2] $中的時間tt的分段連續函數,在物理上似乎是合理的,並且只有有限的不連續點。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使用 Riemann積分定義積分 $ \ int_ {t_1} ^ {t_2} F_n(t)dt $,而無需涉及技術上更複雜的 Lebesgue積分。(還請注意,平均值定理不適用於不連續函數,從數學純粹主義者的角度來看,不需要平均值定理,即關鍵的等式(5)可能會以更基本的考慮來建立。)

$ ^ 2 $等式(5)的間接證明:假定

$$ \ tag {6} \ forall t \ in [t_1,t_2]:〜F_n(t)〜<〜 F_g。$$

然後

$$ \ tag {7} \ int_ {t_1} ^ {t_2} F_n(t)dt〜<〜(t_2-t_1)F_g, $$

如果我們假設分段連續性$ t \ mapsto F_n(t)$。但是等式(7)與等式(3)不一致。 QED。

...除非該時間段大於他過橋所花費的時間,即他可以將球拋向空中,越過橋,然後在另一側接住球;)
我只對拼圖的理想化版本(v1)感興趣,該版本處理的是男人是否可以在橋上玩雜耍,而不是可以跨過橋。
Bobbi Bennett
2012-09-12 07:2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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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他的手臂有多長!!(以及橋的長度有多長)如果他開始處於第一位置,雙臂高高舉起,並且在穿越時將-0.17G的球傳給他,他會成功的。

此外,他可以做一個魔術師的戲法,並逐漸降低他的重心!當他走過橋時。雜耍是可選的,分散了他們的實際注意力。他只需要以G *(1/201)加速就可以承受橋重,而不是201磅(195 + 6),而是200磅。如果他可以蹲下2英尺,我有5秒鐘的時間過橋。

  1/2(0.16 ft / s ^ 2)t ^ 2 = 2 ftt = sqrt [4ft / (0.16ft)秒^ 2]  
+1,如果可以算出他的手臂必須要走多長時間哈哈哈
1/2 A t ^ 2 =下降(他從雙臂向上伸到雙臂向下,所以l = 0.25At ^ 2),但是我們不知道魔術師走得有多快。 A是32英尺/秒^ 2 *(1-1 / 6),大約27英尺/秒^ 2。一秒鐘內,他需要7英尺長的手臂。
Casebash
2012-09-12 21:2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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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合理的假設是:“整個系統(人+球)在靜止時開始,在靜止時結束”。這樣我們就可以完全避免積分和處理時間。現在,讓我們考慮一下球的速度,並假裝他的手臂有無限的長度。我們每秒只能提供5磅的力=> 5/3 g 的加速度,儘管這可以分為兩個球。球的每個向下加速度為 g 或總體為 2g 。因此,向下的總加速度(可能是兩個球之間的總和)為g / 3,我們不能讓它們都靜止。最終讓他們倆都靜止的唯一方法是,如果我們被允許以6磅的重量代替5磅的重量(即與攜帶相同)

Thomas
2012-09-12 01:26: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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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如果男人在踏上橋之前先將一個球扔向空中,那是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該人最初可以在一個球上施加4磅的力,然後踩在橋上。到那時,橋將重198磅。然後,該人可以在另一個球著陸之前以4磅的力向上加速另一個球。這意味著那時的橋將重199磅。當兩個球都在空中時,橋將保持195磅。然後,第一個球將落在該人的手中,該人將需要施加4磅的力以使其減速以使其靜止。在減速期間,橋樑將保持199磅的重量。減速後,橋將承受198磅的重量。然後該人越過橋時,可以用4磅的力重複向上加速球。

如果球的體積很大並且您已經計算出空氣阻力,則也可以這樣做。這樣一來,空氣將有助於使落下的球減速,但該男子仍必須在踩到橋上之前將其中一個球扔向空中。

不,他不能,除非他將球扔過橋,否則請參見Alan SE的答案。目前暫無下注,但請刪除。
AlanSE的答案假設整個系統都處於靜止狀態,這並不是我的答案所做的假設。
如果平均運動不是拋物線,守恆定律將確保平均力支撐重量,這沒有什麼區別。這是通過在人和球周圍繪製一個大球體發現的,無論球體中發生什麼,通過橋的淨動量通量必須平衡重力。
@RonMaimon控制體積上的向上力不會通過初始和/或最終的向上/向下動量來平衡重力。如果在進入橋樑之前就將球拋出,則人球系統具有向上的動量。
@RonMaimon我仍然不明白為什麼它不起作用。我唯一想到的問題是,球可能不會花足夠的時間在空中使魔術師完成另一個球的向上加速。
如果他把球扔過橋,那就行了。好。而且,他必須給球施加一些向前的加速度(因為他帶著球走過橋),這似乎被忽略了。因此,考慮他的勢頭開始是公平的。因此,如果這種勢頭足以讓一個球一直傳下去,那麼他還有2磅的備用空間!他可以一直拋到第一位還有多遠?
@ThomasRyabin:因為球在捕捉時會產生比其重量更大的力,並且通過捕捉動量,平均的向上作用力(如果有接球和擲球)總是等於球的重量。
@AlanSE:並非如此,除非動量不斷減少。在穩定狀態下,動量流是恆定的。
@RonMaimon是的,勢頭將會減少。如果人球在進入橋架時從上升動量開始,則垂直動量隨時間的平均變化率將為負。建議是使其成為非穩態問題。
@AlanSE:好的,我知道了。然後,您可以這樣做,但是三個球的重心必須有效地下降到整個橋的重力加速度的1/3。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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